(原标题:昊华能源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今年11月到期 已有部分投资者通过调解获赔)晋城配资
昊华能源(601101)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目前仍在进行中。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醒,昊华能源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今年11月11日到期,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动发起诉讼索赔,才有机会获得赔偿。
刘鹏律师同时表示,他们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昊华能源案件,在法院的组织下,部分投资者已通过调解获赔。
2021年11月10日,昊华能源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取得京东方能源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为28.25亿元。此外,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鉴于上述事项,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随后,众投资者对昊华能源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2023年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根据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共有813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索赔金额合计16484.43万元。其中,累计已调解结案537件,公司合计赔偿金额为4416.53万元。剩余的276起案件,核定投资者损失共计5178.34万元,根据示范判决确定的赔偿原则,公司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估计为4142.67万元。
刘鹏律师提示,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并在2019年12月27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相应损失。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赔付标准由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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