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资料图。本文转载自5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刘元春:房地产系列举措对宏观经济稳定将起到综合性的效应
近期围绕房地产市场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触及到中国房地产这一轮调整的本质,有助于市场的稳定,将会起到根本性的改善作用。同时,很多政策是中期定位而非短期定位。政府起到市场稳定和市场撬动的效应,目前政策的规模应该能够起到启动效应的作用。
两个具有悖论的典型事实
过去24年物价水平稳定,实现了高增长、低通胀,不能说明货币政策调控出现了系统性的偏误。中国货币政策还是非常成功,中国金融深化也创造了另外一个奇迹。同时,资产价格波动能够很好反映中国金融深化的过程。
我们目前对流动性的认识是不充分的。流动性未来持续偏紧是一种常态现象,原因就是中国金融深化和货币创造的逻辑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异。这要求我们在货币政策宏观定位上,要有一个革命性的创新,要有一个思维性的全面转变。我们对于流动性管理作为货币政策的一个关键点,也会在这个转折期成为一个关注的核心。
对于金融增加值占GDP过高这一点一定要非常审慎,一定要再深入研究。中国要建立金融强国,一定要有金融强国的再生能力和造血能力,而这个造血能力是金融一定的、合理的、具有功能性的盈利空间。
房地产新政将起到根本性的改善作用
近期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持续深化,一系列存量房处置、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房贷新政等陆续推出。最近围绕着房地产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尤其是517会议所出台的政策,触及到中国房地产这一轮调整的本质,尤其是由政府入市购买住房和土地,对相应的开发企业的流动性进行全面的缓解,这有助于整个市场的稳定。同时,这个举措不仅仅有利于短期市场的稳定和企稳,更重要的是它与新型房地产投资机制的形成和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改革是相结合的。
近期政策不仅仅是着眼于短期稳定,同时也着眼于中期机制体制的建设,很多政策实际上是中期定位,而非以往的短期定位,这些举措将会起到根本性的改善作用。
一系列政策发力,将会带来哪些调整?我们会看到市场在一系列政策的促进下逐渐企稳,并且进行大的机制体制和结构的调整。
第一个就是房地产开发模式要做出较大的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要注重住房建设的功能性定位,同时对于过度金融化和辅业化的发展趋势,要进行全面的调整。第二个很重要的就是中国住房建设模式、供应模式也会出现一个明显的大调整,对于高流转、高杠杆、高债务的“三高”模式,要有一个全面的整顿。大家会看到政府与市场两端同时发力,来形成未来房地产的供应新模式。这个新模式会对土地政策、城市化进程和中低收入阶层住房的解决,有一些系统性的安排。因此在这上面将会看到一些根本性的、市场预期的变化。
在未来一个阶段,大家所期望的快速反弹可能还并不会马上出现,因为不同区域、不同板块对目前政策会有各自理性的反应。但是从中期的合力来讲,一系列举措对于中国房地产健康发展,对于中国宏观经济的稳定,以及对于中国结构的调整和机制的改革,将会起到一个综合性的效应,因此要综合评判517系列房地产改革的效应。
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地方入市调控
在这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中,还包括消化存量的相关措施,鼓励地方政府从开发商处买房买地等。这是否会影响地方财政,增加地方债务压力?
正如前面提到的,肯定会有一些不同侧面的影响。这里面对土地市场会有很大的影响。未来土地收储的方式,还是不是像目前简单的国有收储招拍挂的方式?实际上现在已经在进行试点新的方式。当然更为重要的就是中国财政体系也面临着系统性的改革。所以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也专门对于系统谋划下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专门的说明。这对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模式,会有较大的触动,其中根本性的原因还是中国已经跨越了土地财政的时代,不能够被土地财政所捆绑,所以这上面肯定会有一些影响。
破与立是辩证的关系,因此国家也专门设立3000亿的再贷款,以及相应的政策性金融工具,还有专项债,这些都会对于目前地方入市进行房地产调控的手段进行充分的支持。
同时,一定不能够过度静态化地看待这个事情。政府是起到杠杆性的作用,起到市场稳定和市场撬动的效应。只要我们能够重构信心,逆转预期恒日升,就能使整个市场的供求恢复到常态化的状态。目前的政策规模,应该是能够起到启动效应的。■